6.18《论语》 雍也篇 ·第十八章
【子曰:质胜文则野,文胜质则史,文质彬彬,然后君子。】
【子曰:质胜文则野,文胜质则史,文质彬彬,然后君子。】
质是本质,文是文彩。野,包注:“如野人。”说文:“野,郊外也。”野人,即是居在郊外之人。史,古注有二义,一是史书,一是史官。
“质胜文则野。”胜,包注作多字讲。质多于文,则如野人。也就是像乡下人的意思。乡下人习作农工,言行欠于礼文修饰,显得朴素无华。故云,质多于文,则如郊野之人。
“文胜质则史。”文多于质,则如史书。史书所载的史事,由于写史的人,除了像左丘明那一类的史家之外,难免有所好恶,不得其正,是故所写的历史,不免文过其实。所以,文多于质,则如史书,有失其真。
“文质彬彬,然后君子。”包注:“彬彬,文质相半之貌。”彬彬,融和之相。文与质均衡交融。言行文雅而又真实,合乎中道,是为文质彬彬的君子。
《论语讲要》 李炳南教授 讲述 徐醒民先生 敬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