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9《论语》 雍也篇 ·第九章
【季氏使闵子骞为费宰。闵子骞曰:善为我辞焉。如有复我者,则吾必在汶上矣。】
【季氏使闵子骞为费宰。闵子骞曰:善为我辞焉。如有复我者,则吾必在汶上矣。】
费,古注读密,然山东当地人皆读费之本音。
孔安国注:“费,季氏邑。季氏不臣,而其邑宰数叛,闻闵子骞贤,故欲用之。闵子不欲为季氏宰,语使者曰,善为我作辞说,令不复召我也。复我者,重来召我也。去之汶水上,欲北如齐也。”
孔子为鲁司寇时,闵子骞曾为费宰,孔子辞去,闵子骞亦辞去。后以三家不听鲁君之命,而费邑之宰亦叛季氏,是以季氏使闵子骞为费宰。然闵子不愿遂季氏之私,故辞之,且坚告使者,如再来召,则吾必不在家,而在汶河之上矣。汶河东北是齐国,在汶上,意谓避至齐国也。儒者去就,于此可见其概焉。
《论语讲要》 李炳南教授 讲述 徐醒民先生 敬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