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12《论语》 里仁篇 ·第十二章

 

子曰:放于利而行,多怨。

 

  放者放纵,任意发展,但其目的纯在私利,如此行为必致多人之怨。

  孔安国注:“放,依也。每事依利而行,取怨之道。”今从刘氏正义引汉书颜师古注,放作纵字讲,是纵心于利的意思。愈纵心图取私利,则愈损人,故召人之怨愈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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